瑞普生物(3001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瑞普生物瑞普生物(SZ:300119)2025-11-28 18:47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