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3001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瑞普生物瑞普生物(SZ:300119)2025-11-28 18:47

提名委员会情况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董事和高管人选等并提建议[2]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履职与选举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不足,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4] - 提名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6] - 选举或聘任前1 - 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相关 - 不定期开会,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1] 生效执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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