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30011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 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决策程序更规范、更科学,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瑞普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扩大经营规模、获取 投资收益,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 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 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经营原则: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有关 产业政策;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必须是公司依法可以支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