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300119)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1月)
问责对象 -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资本市场关键人员[3] 问责委员会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担任,成员由董事等组成[8] 问责提出 - 对不同人员问责提出主体不同,违规买卖股票由董事长提出[10] 会议与决定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所议事项过半数同意有效[10] - 30个工作日内做问责决定,逾期未做视为不问责[11] 复核与生效 - 董事会等15日内做复核决定[13] - 10个工作日未申请复核问责决定生效[13] 报送与联动 - 决定需报送证券监管机构的,10日内报送[14] - 外部问责时启动内部问责程序[14] 问责方式 - 包括责令改正等,可单独或合并执行,可附带经济处罚[16][17]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9]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