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3001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7]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十五日内接受现场调研[7] - 设立联系电话并保证畅通,变更及时公布[7]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不能出席需公开原因[11]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需召开[11]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年报披露后应及时召开[12] 工作负责人及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工作负责人[14] - 证券部为职能部门[14] 人员要求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14] 工作主要职责 - 拟定制度和组织活动等[14] 诉求处理 - 处理诉求并定期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15] 违规限制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行为[15] 证券部职责 - 分析研究投资者情况等多项工作[16] 信息公布 - 信息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17] 调研规定 - 调研人员承诺不打探、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24] - 调研文件涉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24] - 调研文件发布前至少两日知会并征得同意[24] 制度生效及解释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 承诺书要求 - 有效期需明确起止年月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