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300119) - 重要财务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决 策行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约束机制,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要财务决策是指对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决算方案、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发行公司债券、大额借款、担保、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作出的决策。 第三条 财务决策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 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财务决策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 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 益。 第五条 重要财务决策实施分层管理,由公司各管理层根据所拥有的权限参 与决策: (一)公司股东会 (二)董事会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4、制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