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002184)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海得控制海得控制(SZ:002184)2025-11-28 18:47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 信息披露 - 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况公司应披露[5] 选举规则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为股份总数乘应选人数[8] - 当选董事获投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2] - 当选人数不足有不同补选方式[12] 细则生效 - 本实施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