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688819)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天能股份天能股份(SH:688819)2025-11-28 19:02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 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内容,按照《公司章程》 执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会批准决定具体 实施方案。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