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688819)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天能股份天能股份(SH:688819)2025-11-28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7]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7]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5年以上全职经验[8]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13] - 不得为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43]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因辞任或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60日内补选[15]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5] - 两名及以上书面要求延期未被采纳应向交易所报告[31] - 应在年审前、出初步意见后与注册会计师沟通[39] 公司支持 - 为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7] 其他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应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14][1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34] - 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4] - 高管每月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其汇报进展[39] - 董事会秘书协调与管理层沟通[40]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41]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