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688819)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信息披露制度 - 董秘应将信息披露制度通报给相关股东[4] - 公司应披露业务等重大信息并揭示风险和价值[6]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6] - 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浅白[7] - 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7] - 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影响股价时应披露[7] - 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7]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信息披露责任人 - 业务部门负责人等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责任人[12]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秘撰稿或审核[14] - 持股5%以上股东应配合公司履行披露义务[15] 信息披露违规处理 - 出现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更正[18]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等情形[19] - 年报披露主要负责人员包括董事等[19]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22] - 董事长等对年报披露承担领导责任[22] - 出现差错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后追究责任人责任[22] - 有从重惩处和从轻等处理情形[2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24] - 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并保障其权利[26] - 董事与责任人有关联关系表决应回避[26] - 年报披露有重大问题应补充更正并披露原因[26]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6] - 季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26]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26] 制度相关 - 重大会计差错等标准由董事会结合实际确定[27]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9]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