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起步(6035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 动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更换或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 届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 止。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 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股东会、董事会决定罢 免、更换解聘的,自股东会、董事会作出有效决议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