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起步(60355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2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收 集和管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达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要求的披露标准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且该等情形或事件尚未 公开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以下简称"董事办")为重大信息报告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 理部门。 第二章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