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3005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