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30056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富通中富通(SZ:300560)2025-11-28 19:03

二○二五年十一月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