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30056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 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 (一)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 (三) 公司派驻参股企业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