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30056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富通中富通(SZ:300560)2025-11-28 19:03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富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 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 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