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泵业(30014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南方泵业南方泵业(SZ:300145)2025-11-28 19:03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除担保、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除担保、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经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经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1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除担保),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18] - 虽属董事会有权实施但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的关联交易,经股东会审议[18]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审计或评估[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2]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22]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24]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某些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如现金认购对方发行证券等[24] 监督与责任 - 公司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半年查阅一次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6]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应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6] -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资金,如拆借、委托贷款等[27] - 违背制度规定,未回避的关联交易决议无效,已实施且裁判应履行的,相关董事及股东对公司损失负责[30]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股东应回避表决,包括交易对方等多种情形[30][31] - 股东会关联交易表决,关联股东应提前披露关联关系,由非关联股东审议表决,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31] - 关联股东未按程序披露或回避,关联事项决议无效,需重新表决[3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少于”“低于”“超过”不含本数[33]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3]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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