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泵业(30014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1月)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资金占用类型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资金占用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5] 责任认定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8] 资金清偿方式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9] 以资抵债规定 - 关联方以资抵债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且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0] 司法冻结措施 - 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司法冻结关联方股份[10] 股东报告权利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有权报告监管部门[11] 清欠与披露要求 - 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情况报送要求 - 公司应按要求报送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11] 责任人处分 - 董事会对关联方侵占资产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严重时提议罢免董事[14] 担保责任 - 全体董事对关联方担保债务风险审慎对待和担责[14] 不良影响处分 - 公司或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影响,处分责任人[14] 法律责任追究 -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致投资者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4] 制度适用说明 - 未规定事项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6] 制度冲突处理 - 与国家后续规定冲突时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6] 制度实施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和修改[16] 制度解释权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