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泵业(3001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南方泵业南方泵业(SZ:300145)2025-11-28 19:0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出现特定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开请求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7][8]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3]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投票制度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违规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1] 表决方式规定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3]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者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3]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报告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19]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5]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28]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