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3002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独立董事应至少3名,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6家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或董事[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主席需有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5]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独立董事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3] - 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1]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33]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31][3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独立董事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6]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H股港交所挂牌上市生效,修改亦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