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3002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科大智能科大智能(SZ:300222)2025-11-28 19:0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4]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导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1]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6]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0] 信息与支持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0]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津贴标准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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