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3002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科大智能科大智能(SZ:300222)2025-11-28 19: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组成人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职责[8]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行为[8] -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8] 审计流程与要求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其工作[13]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3]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18]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经全体委员同意可随时召开[1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表决,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8] 其他事项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6] - 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