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688819)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除董事会外,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7] - 公司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8]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1]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聘期规定 - 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续聘可不执行相关招标程序[11] 解聘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14]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及监督审计工作[1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9] - 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等情形高度关注[20]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的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0] 其他规定 - 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除非特定情况[15]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情形,公司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0] - 对选聘等文件资料应保存至少十年[22] - 选聘时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22]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