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600408) - 安泰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SH:600408)2025-11-28 19:17

投资审议规则 - 对外投资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对外投资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交董事会审议[6] 部门职责 - 规划发展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初步筛选等及文件管理[7] - 证券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股东会、董事会及重大投资信息披露[13]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财务管理及协助工作[14]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投资行为内部审计及督察[15] 项目管理 - 经立项项目规划发展管理部门每季度、年度上报进度[10] - 项目投资完成后规划发展管理部门按季、年度编写运营报告呈报管理层[17] 投资处置 - 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投资,如经营期满、破产等[19] - 特定情况公司可转让投资,如悖于战略、连续亏损等[20] 参控股公司管理 - 规划发展管理部门负责参控股公司管理档案收集保管[23] - 外派人员经授权代表公司出席参控股公司“三会”[23] - 规划发展管理部门督促参控股公司提交工作周报、月报等[23] - 证券管理部门对控股公司内控培训,内审部门检查督促[23] 子公司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25] - 子公司资金执行公司计划,完善预算和授权制度[25] - 公司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可委托事务所[25]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报表[25]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25]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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