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00215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通富微电通富微电(SZ:002156)2025-11-28 19:18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4]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天通知,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十五年,影响超十五年则继续保留[11]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1] - 提前十天通知,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会议[2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7]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提前十天通知[40][4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8]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天通知[6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7] 议事规则版本及审批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版于2025年11月28日获批[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版于2025年11月28日获批[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1月28日第五版修订[5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1月28日第五版修订[71] 委员提名与选举 - 战略、提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