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森生物(3001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 决策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沃 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 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 负责。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