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688108)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赛诺医疗赛诺医疗(SH:688108)2025-11-28 19:32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资金[5]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2个交易日内备案公告[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等需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拟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9] 资金使用规范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违规行为[9] - 每月使用募投资金需多部门领导审批付款[10] 资金使用报告 - 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财务部报支付情况,董事会秘书核查[10]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完成,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1]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1] 账户管理 - 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备案公告[11]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报告[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报告[22] 年度审计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4]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3]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投入[14] 责任与制度 - 公司董事、高管应督促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维护资金安全[26] - 违规使用责任人将被处分,造成损失担法律责任[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28] 制度信息 - 制度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29] - 制度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