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688108)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赛诺医疗赛诺医疗(SH:688108)2025-11-28 19:32

关联人界定与信息申报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申报关联人信息[8]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若满足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批[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18]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得超6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使用日不得超1年[19] - 股东会关联交易决议须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股份数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2/3以上通过[20]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5]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5]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15]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公司投资等金额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7] 关联交易定价 - 公司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方法[24] - 公司关联交易无法按规定定价时应披露定价原则等并说明公允性[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高于”等不含本数[2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规定执行[27] - 本制度与国家规定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公司信息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