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688199)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久日新材久日新材(SH:688199)2025-11-28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违法违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17][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公司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前3日提供资料[25]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9][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独立董事权益与责任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2] - 适用董事法律责任规定,擅自离职致损失应赔偿[29] - 应在决议签字并担责,违法违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 未尽事宜或抵触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