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000998) - 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隆平高科隆平高科(SZ:000998)2025-11-28 19:46

违规情况 - 公司未在2021 - 2024年年报披露《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业绩承诺及履行情况[1] - 公司未在2023 - 2024年年报披露《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及履行情况[1] - 公司董事长刘志勇、董事会秘书胡博对违法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2] 监管措施 - 公司应在收到决定30日内提交整改方案,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毕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3] - 有关责任人应在收到决定10个工作日内到湖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3] - 不服监管措施,可在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 其他 - 业绩承诺事项(一)于2017年12月作出,2020年10月调整;事项(二)于2023年3月1日作出[4] -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