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600519)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贵州茅台贵州茅台(SH:600519)2025-11-28 19:47

贵 州 茅 台 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议事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 理的决策机构,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范围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 决策的充分权力。 第三条 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 项必须先由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等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 作出决定。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