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历史 - 1990年3月10日首次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5万股[7] - 1997年7月11日社会公众股1375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2019年11月26日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57.68608403亿股股份购买资产,12月20日上市更名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 - 2024年12月6日更名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 股份相关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27048814亿元,已发行股份数为62.27048814亿股,均为普通股[8][18]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18]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规定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1]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撤销,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事项请求诉讼[35] 公司决策与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6]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10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3] 高管与人员规定 - 首席执行官(CEO)设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0][143] -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CEO)、执行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其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或CEO提出,董事会决定任免[140][141][145][153]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1]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6] - 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1] 审计与其他事项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5]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36]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预算、战略和投资、提名和薪酬考核等专门委员会[134][13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6]
居然智家(000785)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