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日月明日月明(SZ:300906)2025-11-28 19: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设主任委员1名[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进行检查[10] -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重大问题向监管机构报告披露[10]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1] - 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并披露完成情况[12] - 对违规董事、高管可提出罢免建议[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19] 审计相关安排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0]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20]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0] -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20]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完成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20] - 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审计报告时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20][22] 细则规定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4] - 未明确或与法规不一致时按相关法规执行[24]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