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日月明日月明(SZ:300906)2025-11-28 19:4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适应 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方针、经营目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3 名或 3 名以上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 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在补选出的委员就 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