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一)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