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且不准备随时变现[3] 投资决策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11] - 短期投资由对外投资管理部门预选、编制计划,财务部门处理,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13][15][16] - 长期投资经投资管理部门评估、论证,经多部门审批,超权限提交股东会[18][21] 投资实施 - 已批准长期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授权部门实施,经营管理班子监督运作[18][19] - 长期投资合同经审核、批准后签署,财务部门协同投入资产[20][21] 项目监督 - 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评价,项目实行季报制,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21]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投资,项目悖于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投资[23][24][25] 人员监督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公司派出人员参与监督运营,需提交述职报告接受检查[27]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年末检查,对子公司审计[30] - 子公司遵循公司财务制度,每月报送报表,公司尽可能委派财务总监[30] - 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核对[30] 股东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2][33] 子公司报告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