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日月明日月明(SZ:300906)2025-11-28 19:4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9]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时可自行召集主持[1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24] - 公司董事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4]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27] - 股东会通知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8] 股东会投票相关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37] -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除外)[45]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无偿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46][47]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49] - 与会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的人数[49]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其他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40]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成员主持[3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39] - 召开股东会时,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继续,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主持人继续开会[3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7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非日常业务经营交易权限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7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权限按相关规定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73] - 授权应以股东会决议形式作出,事项、权限、内容应明确具体[7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