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日月明日月明(SZ:300906)2025-11-28 19:48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于本细则 的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 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 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 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