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的形式主要包 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可能对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1 公司发生的或与公司有关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