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沪科(600608)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独立董事构成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任期规定 -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3]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补选要求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 因辞职致比例不足或缺会计专业人士,拟辞职者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4]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含出席会议、履职情况,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职务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审议规则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并审议相关事项[19]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4] 资料与费用 - 原则上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3] 津贴与保险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