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0000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深圳能源深圳能源(SZ:000027)2025-11-28 20:02

会议组织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提供支持[2] - 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下设工作小组[4] 审议与决策 - 审议事项有七类,部分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12] 会议流程 - 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定期会提前五天、临时会提前两天通知[10][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应制作记录并签字保存十年[12] 后续处理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及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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