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0000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能源深圳能源(SZ:000027)2025-11-28 20:02

委员会成员与任期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占多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20] -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6] 委员会职责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监督可持续发展工作[2]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18] - 提名委员会搜集候选人相关信息[4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并提建议[58][59] 委员会会议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提前五天通知,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3] - 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需开会,提前五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3][64] 其他 - 各委员会会议记录及其他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2][35][50][64]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财务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督导内审半年检查一次[24][26][30] -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独董主任委员,下设工作小组[42][5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高管责任书提交董事会,会议表决可多种形式,必要时可邀人列席、聘中介[61][64][6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议案报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说明理由[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