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0000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能源深圳能源(SZ:000027)2025-11-28 20:0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董事会八届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负责监督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战略、制度等执行,审核 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