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望股份(066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5]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任命及罢免[6] 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研究拟定董事情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0] - 至少每年一次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12] - 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储备计划并更新[12] - 评估董事工作情况并提更换、委任或继任意见[12] - 制定并审核、执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披露摘要[12]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9] - 会议通知及材料提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赞成反对票数相等时主席多投一票[21] - 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3] 利益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或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26]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无显著影响可参加[26]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26] 其他 - 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 应在港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13] -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日常办事机构[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