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0004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规则审议 - 本规则于2025年11月2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2][13] 会议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20]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3][26]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等方式召开[27] 会议决议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另有要求[3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0][41] 会议表决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应暂缓表决[42]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内容[43][44]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7]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48]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49]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