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000423) - 公司章程
东阿阿胶东阿阿胶(SZ:000423)2025-11-28 2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6月27日获批发行10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3,976,824元[10] - 公司目前股本总额为643,976,824股,全部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治理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每次查阅不超2工作日[34]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6] 担保与股东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5] 选举与提案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且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83] - 等额选举中,董事候选人获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二分之一以上时当选[83] 党组织相关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与之相同[92] -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至2名[92] - 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党员总裁一般担任党委副书记[92]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9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9] - 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然有效[10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2]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3] 激励与分红 -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8%,按年度净利润的7%计算可提取的激励基金[156] - 本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超过8%,每增加1%,提取比例相应增加1%,最高不超过12%[15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8]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6]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200]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