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0004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东阿阿胶东阿阿胶(SZ:000423)2025-11-28 20: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等6种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批准[8]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召集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1] 通知要求 - 股东会通知需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等详细资料[2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3] 延期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累积投票制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且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若股东会表决事项影响超10年,相关记录应保留至影响消失[3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决议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6]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3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7] 公告要求 - 公告或通知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在巨潮资讯网公布[39]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40] 数字含义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0] 规则修改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41] 规则适用 - 规则未作规定或抵触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41] 规则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规则施行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