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002617) -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 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 履行职责; (三)董事会秘书应经过相关监管机构组织的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