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3012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软通动力软通动力(SZ:301236)2025-11-28 20:48

股票交易披露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5] - 董高买卖计划书面通知秘书,秘书交易日前给出意见[6] - 董高所持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高在6种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董高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及时申报信息,严禁他人操作[1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在7种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高在4种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11]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21] - 董高离任后中结算深圳分公司锁定股份6个月[24]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2]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13] - 董高违反制度,公司可处分、收回收益、要求赔偿、追究刑责[20] 其他规定 - 公司对现任及离任半年内董高证券账户登记备案并更新[15] - 每年首交易日按董高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可转让额度[20] - 董高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