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30123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软通动力软通动力(SZ:301236)2025-11-28 20:48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 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五)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等要求执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1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 行委托理财必须报经公司审批。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风 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