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301236)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 (一)金融资产是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 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 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二)存货是指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处在进行中的未完成项 目成本等; (三)长期资产是指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 ...